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6-04-07 0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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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制定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贫困地区能源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新建能源开发项目和输送通道,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布局。统筹出台扶贫开发优惠产业政策,调整完善水电利益共享等能源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建立特殊地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受益。
2016年,我国将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组织编制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预计总投资约3000亿元。尽快启动第一批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投资约42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5亿元。两年内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组织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实施方案(2016—2017年),预计投资约1500亿元,到2017年中心村全部完成农网改造,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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