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1-14 08:56:43
长岭炼化成立以信访维稳、法律事务、机关职能处室等部门为成员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重大、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具体案件中,信访维稳、法律事务、相关处室全程参与案件化解工作,进一步夯实清单内责任。对于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首先进行甄别,分清信访人的诉求,对于疑似或确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出具审核意见后,交由法律部门专业认定,整个审核流程严格按照痕迹管理要求,审核人签名、签署意见,最后审定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存档。同时,信访维稳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加强沟通,召开联席会,形成共识,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凡是在双方业务中出现“诉”与“访”交叉、混杂的,都要相互进行预警和通报,做到防范在前。
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长岭炼化第一时间邀请业务部门,通知管理单位到接待场所开展联合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在涉法涉诉与普通信访分离工作中,信访部门一方面做好不予受理的说明,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另一方面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发挥第三方的作用,请律师介入,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帮助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上访人进入司法渠道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真正促成有效分离。
对于退出信访渠道并分离到司法渠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长岭炼化要求管理单位按照完全自愿、“能代则代”的原则,尽心尽力帮助上访人研究政策、分析案情,依法依规到有权处置的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于不能退出信访渠道或信访人不愿接受信访代理的信访事项,要求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切实抓好稳控工作,对于确有生活困难的,采取帮扶救助,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
在“厂地共兴共荣”的企地文化下,长岭炼化与地方党委政府、信访维稳、政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地方政府设置厂地协作局,企业成立协调办,通过联手互动,携手解决厂地矛盾,形成了较完善的联防联动机制。对于不服从引导、越级上访、案件终结后依然闹访滋事、缠访不止,甚至采取极端方式给企业施加压力,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人员,积极协调地方政法机关,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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