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扬子石化芳烃厂召集20家承包商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安全喊话,传达近期总部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通报前4个月系统内部各种典型事故案例;并对公司“4.21”爆炸事故进行了通报,重申公司从严安全作业的要求;他们从细微入手,更加专业、科学和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与各承包商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他们对从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扬子石化芳烃厂对承包商的安全喊话已经常态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现场作业前5分钟的安全喊话;二是每天早上各施工队的集中喊话;三是每月一次召集承包商负责人的集中安全喊话。喊话的形式不同,内容也有侧重点和针对性;有的喊话突出特殊工种作业的要求;有的喊话则主要是反复重申现场作业的安全标准;还有的集中喊话主要针对项目负责人、施工队责任人和安全监督员。无论是何种喊话,目标一定要明确,标准一定要清晰,内容一定要可操作性。
针对近期严峻的安全形势,扬子芳烃厂规定所有检修项目均要有施工方案,凡是施工方案没有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芳烃厂还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类施工方案,对安全、环保、工器具、人员培训等提出要求,使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达到企业相关规定和要求。芳烃厂还对承包商的安全喊话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其效果;要求监护人和安全员必须要在现场持有安全喊话的记录,否则就要停工。
在对承包商负责人进行集中喊话时,扬子芳烃厂还重申了“四不”原则:资质审查不通过的,坚决不能承担项目;“双证”(中石化和扬子公司安全教育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入检修现场;施工计划与合同书不齐全的,不准再签定新的项目合同;身体检查不达标的,不准进入现场并一律清退。芳烃厂提醒承包商:安全喊话必须要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动上,坚决不能走过场;他们坚持采取厂部、车间和施工单位“三结合”的形式,使安全喊话真正起到“安全警钟要常鸣、事故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