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石化报 发布时间:2014-11-17 08:55:18
傅成玉强调,要深刻吸取“11·22”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务必牢记:实现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的功德,也是管理者的道德修行和社会良知。要把“安全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把“生命至上”作为得失取舍的价值标准
11月14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1·22”事故现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与会党组成员深刻反思事故教训,表示要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依法治企,警钟长鸣,下大力气,从严管理,努力提升中国石化安全工作水平,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傅成玉主持,王天普、李春光、章建华、王志刚、戴厚良、刘运、张海潮、焦方正参加。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坚决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下大力气、用硬措施抓安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而且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要树立“一切风险可以控制、一切违章可以杜绝、一切隐患可以消除、一切事故可以避免”的理念,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要求发生矛盾时,都必须让位于安全。要切实加强管理,尤其是对承包商和直接作业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制度约束和责任的层层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从人和物两方面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真诚关心关爱员工。
傅成玉指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中央企业要有新思维、新目标、新做法。在安全生产上当先锋、做表率,应该成为中国石化内在的、自觉的价值追求。即将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把“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写入总则,把人的生命安全健康摆在了突出位置,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务必牢记:实现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的功德,也是管理者的道德修行和社会良知。要把“安全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把“生命至上”作为得失取舍的价值标准。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惠及人民群众,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任何时候,安全环保的底线都不能突破,这是企业生存的底线,如果在这一点上有所动摇,就犯了政治性错误,就违背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傅成玉要求,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是企业立足的根基,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要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隐患,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国石化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要狠抓现场安全,加大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管力度,对违章作业引发事故的要直接开除,并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要强化承包商监管,严把“入厂关”,坚决杜绝违法分包,坚持安全“以我为主”的管理,所有承包商必须无条件遵守和执行中国石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严格实行“双问责”。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明确岗位责任,从严追责,建立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HSE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一并召开。会议听取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安全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记者任宁宁)
稿件来源:中国石化报http://www.zb.aeene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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