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综合 发布时间:2014-06-24 09:07:25
设置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7种处分,对职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近日,集团公司发布施行《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该规定是中国石化第一部综合性的政纪处分制度,对职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规定全文请点击查看)
该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违反处分规定的行为,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处理,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该规定对一般职工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在量纪和处理尺度上执行一个标准,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于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该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处分种类,结合企业实际,设置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7种处分。其中,设置留用察看处分,是给予严重违纪又不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改正错误的机会;设置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是考虑到企业职工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身份不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严重违纪职工设定的最高处分。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分为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纪违规行为及处分、处分权限和程序、附则5章,共55条,其中违纪违规行为及处分共6节28条,包括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外事纪律行为,贪污贿赂及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违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等的处分。在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这一节中,该规定对在生产经营、环境保护、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采购销售、合同管理等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值得注意的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这一节中列出了26项安全生产类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该规定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升企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人民满意的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制度保障,是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于2008年1月废止后,在处理职工违纪违规行为时,企业缺乏依据。为规范职工从业行为,维护管理秩序,保障集团公司健康发展,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发展模式的转化,需要一个综合性的处分制度作保障。
自2011年以来,集团公司一直在研究制定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今年2月24日,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要求制定下发《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在企改部、人事部、法律部、政工部,以及胜利油田、中原油田、河南油田的支持下,研究制定了处分规定。在广泛调研,征求各企事业单位、总部机关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又听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有关专家的建议,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处分规定送审稿。4月11日,集团公司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各企事业单位、总部机关各部门履行民主程序后,近日由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发布实施。处分规定由集团公司监察局(股份公司监察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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