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亚欧能源网 用户名: 密码: 首页设为首页联系我们添加投稿
当前位置:首页 > 石油频道 > 石化政策 >

工信部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1 09:06:59 

?

一财网(王珺) 工信部3月26日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对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以及相关技术、能源消耗提出了具体要求,以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

文件指出,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岩棉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同时,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内新建岩棉项目。

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针对能源消耗,文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不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已经投产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的,应通过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达到。

此外,文件还对产品质量和使用的燃烧、控制等技术进行详细的要求。要求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不新增授信支持。

上述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分享到:

亚欧能源网  广告热线:010-61224401  传真 010- 61224401  客服QQ:924467170  Email: mxzh2008@163.com    Copyright 2005-2011 aeene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亚欧能源网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 京ICP备12037512

本站网络实名:亚欧能源网